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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A坦言,他殺第一個人(不記得名字了,給他個代號B)是因為對方太可愛、太美好了。


那種美好良善是他也想擁有,而且他覺得自己確實曾經擁有,如今卻因為奶奶的過世、這些年間的荒唐事,而失去了。所以當他看到總是笑著的B,就算被他傷害卻總是原諒他的B,又再度若無其事地接近他這個邊緣人的時候,一方面他對自己心中的愧疚與憤怒感已忍無可忍,另一方面也想要將對方的好與自己的純真回憶緊緊收藏,所以就帶他到自己的秘密基地玩,並在那裏殺了他,與他的屍首,一起靜靜地看著這個他們生活的鄉下。就像他小時候一樣。

B是一個遲緩兒(應該是吧,就是有某種病),長得白淨可愛,平時會跟他一起玩,同時,是他親弟弟的同學兼好友。因此,認識當事人者對A的謾罵,通常是基於「B對你這麼好」、「這麼可愛善良的B」,你怎麼會傷害他?但這些都只是「事實」,而這樣的事實在當事人心理的主觀價值上,顯然不是旁人所能知悉的;相關人提出的卻夾雜著與當事人相處往來的個人主觀印象與情緒。所以,認識當事人者的說法,有時或許比一個陌生人的看法存在更多的盲點。

理論上,A分得出好壞、對錯,似乎還是個有救的人,只要有人讓他願意面對自己的所為,讓他知道,有人看著他的醜陋,仍然愛他(雖然這種要求特殊狀況下的包容與愛本身就有點病),應該有可能平息他的嗔恚,讓他進一步明白,愛本來就沒有分別。然而,這件事的執行上卻非常地困難。因為他先天的負面傾向(自私、性衝動等),讓他雖然在奶奶的過世後,一路上不乏母親的寬容與關愛,他卻從來不對她坦承,反而封閉在自己的世界之中。此外,在他的個人世界之外,他學會用這個社會的語言評價後,發現自己很魯很壞;他改變不了,格格不入,掙扎痛苦,還是選擇順從慾望最痛快了!於是殺人也無妨,騁馳在奔騰的慾望之上鞭策快感,以自己的厭世為王。

在他出獄之後,他擔心的狀況,以及他正在面對的事,其實和他兒時沒甚麼兩樣──世界上多數人的關愛,都是有分別的,他們若是知道我......,我就會被討厭。現在,最主要的不同是,他知道有些行為是絕對不能做的,而他也確實遇到過對他以平等真誠待之的好人,但他依然必須時時隱藏自己的身分,就像他以前隱藏自己的情緒或所為的小惡一樣。只是,他這樣苟且偷生,為得不是讓自己好過,而是為了活著,才能贖罪。

如果有人願意對我坦白,那我絕對不會把我的目光移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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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起來突然想寫......只是想釐清這個困境,並在某種程度上作為一種提醒吧

《絕歌》我是用借,看書通常不做筆記,相信看過大致上會留下印象,需要的時候便會浮現,所以許多細節記不得。

2017/2/16

//unq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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