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2018


麗江的春天(「耳朵借我」的前奏)-陳昇

*第一次在耳朵借我」的節目聽到前奏,仰賴良好的聽力一下子就抓到歌耶



在整理完美國對freight forwarder的判決、規定,以及是否有判斷標準與脈絡可循之後,我真是深深深深深深地覺得:如果你以為法官的工作就是重要的事,那都是太世故的想法(恩,不是單純,是世故哦)。

很多人都把事情弄得分歧複雜,尤其在自以為重要的事情上往往會堅持己見──因為這很重要啊,所以我必須這樣做;而這套說法可以完全沿用至自以為不重要的事上面──因為我覺得不重要啊,所以我這樣做又如何?

反正美國法這方面就是一團混亂,大概比英國亂50倍,比台灣亂500倍,然後中國又是另一個世界。我爸前天就已經跟我說:「你寫這麼多有誰會看?」

我倒是覺得有沒有觀眾不是重點,重點是我沒有把這個世界或其他人的人生變得更加複雜就好,我沒有因為自己不會安排而理所當然地讓旁人承擔甚麼,任何自私的選擇與安排,如果有的話我都覺得愧疚,應該調整好,我要負責把事情弄簡單。

事實上我認為無論大事、小事,每一件事都是自己的生活,自己要安排。重不重要?這不是重點啊,重點在於有沒有安排好。那種評價性字眼只能偶爾用來跟那樣子的人溝通,還要小心使用不要減損到人家的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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