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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道德說句話

其實我小時候實在不懂為什麼要考默寫?默寫那些詩詞、課文與儒家思想,難道默寫了就理解了嗎?這個疑問一直被我放在心中,作為自我拿捏背誦與否的正當性基礎。後來國三分班考被分到好班,被好班的導師質問:「你不是壞學生嗎?你怎麼會在這?」嗯,我在非自願犧牲暑假到學校讀書後就受到了國文老師的歧視,自此本人再也聽不進那位國文老師的教學(有趣的是,當初分班考為了有鑑別度,所以國文考卷充滿超齡的文字,沒有默寫,我錯了一題,拿了全年級第一;考高中的時候又還是錯一題那樣)。 進入高中,又再度因為太常請假並且在考試上不上心,被班導定性為次等學生。但其實我只是在權衡花時間背誦將進酒、長恨歌,以及孔孟的長篇大論以換取分數,或者省下時間愛幹嘛就幹嘛之後,選擇後者罷了。只是不曉得是因為我讀的是文藝青年高中,還是文藝青年高中裡有不少像我這樣的學生,所以國文老師把手寫題的配分調整至相當不理智的程度──從我剛入學的35分遞加到超過40分,導致我從完全放棄背誦變成要採取考前猜題的方式。 或許就是因為這樣吧!學生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時候沒有受到啟蒙,就很容易 道德價值應中立 不可作為目的 J617  大家真的懂? 道德在 只是必須是自願形成的

漁工與境外漁工的勞動權益

這篇並沒有辦法深入地談這個議題,只是想稍微紀錄一些雜想。 - 因為上課小遲到的關係,我只好坐在與教授零距離的位置。正好,他在課堂上拋出了「船員法」的問題,沒想到船員法在我的人生當中還有出現的一天。簡言之,他質疑漁工為何不能適用船員法? 1. 船員法是為商船而設的,兩者性質截然不同。 2. 訂定船員法時(民國88年),沒有境外漁工的問題,或者問題尚不明顯。 3. 船員是一種資格,需要考取證照,執業必須經過登記,具行政上的可管制性;而漁工只是一種無法律效力的身分,從整個社會演化上來看就像是農夫,靠天吃飯、自給自足,只是因為有船舶和漁業資源管制的考量,才需要在某些情況向行政機關登記。 4. 在法律的適用上,前者受到船員法的實質保護;後者雖然形式上適用勞基法,但因為法律實在太不合身了(例如:工作時數、天數的限制......等)而且多數境內漁工都上了年紀,導致漁工不是不想適用就是不知道法律要幹嘛。 5. 部分境外受聘漁工的處境頗像是被騙來台灣賣淫的,受虐、低薪、沒有身分。台灣今年初才通過「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本法似乎是在國際組織的聲討下才催生出來,迄今在施行上是一片混亂。 6. 混亂才有改進的空間,我覺得沒甚麼不好;不好的是,與其他勞動法領域相比,這裡根本可說是研究沙漠。 7. 姑且不論政治上對境外受雇漁工的態度如何,在沒有學界共同推展的情況下(在某些領域或議題上,是學界引導實務界去改變,或者兩者處於相互競逐的關係;但在這個議題上,貌似是實務界站在前線,只有零星的學者跟公益律師有所著墨),漁業署要同時處理政治、行政與法律問題,也是蠻辛苦的。 8. 法律也需要創意,尤其是這種需要配合行政落實(例如:勞檢)的領域。 9. 為什麼境外漁工的問題會不受重視?因為它沒有商業價值?台灣人本來就對漁業啊、海洋啊甚麼的,沒有意識?法律學者對漁業沒有興趣?或許吧。 10. 說到底,我認為主要是因為他們是「非我族類的窮人」;而且漁工不像印尼看護、越南新娘,在某些人眼裡有著身為女性可憐又可愛的可看性,漁工問題難以變成「驚報品」。 11. 有趣的是,按《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第24條,難民在收容國都可以合法打工,其職業安全上受與收容國國民同等之法律保障,為什麼仲介來台有聘雇契約的漁工反而不受聘僱國的法律保障呢? 以上,教授只談了一句(第一點),其他都是旁聽過幾堂勞動法的本人亂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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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quility playlist 在初試放榜前我沒有去試算分數,只有對了一下某科我沒寫完的最後那十幾題的答案,發現我全猜C,答案竟然沒半個C耶......原來我的猜運早已放假(大笑),那本人也可以真的放假了吧!結果,一個月後,打開成績單一看,分數正好跟自已的生日一致;開學後,才知道身邊的同學大多離門檻有段距離,忽然之間又被神來神去的呼喊。 我這陣子應該好好準備準備。 雖然有這個心,但卻力不從心。對我而言,那個數字並不是代表著高低,而是告訴我:榜上可以有你的名字;更確切的說,那跟我出生以來,被一些師輩的提示漸漸串聯起來,像是「提得起筆」、「你想不想當教授」之類的。畢竟我不是一個聽話的好孩子,而是令明事理的人見著了會嘆息的,而是令自己需要接收提示才能在這片熟悉又陌生的紅海中生起信心的。 朋友祝福我可以成為本屆的第一位、幫我擋下十月份的報告,還不斷提醒我要去買一隻「筆王」避免手痠......可是我定不下來的障礙仍然沒有屏除。「定」是最基本的功夫啊!定不下來的人似乎注定要學術不精。不曉得為什麼人生可以退化成這樣呢!然而,這句「不曉得」本身就帶有玄機:你不曉得自己在幹嘛、不曉得怎麼會考上、不曉得怎麼放不下、不曉得怎麼累累的......所有的一切,都長在你身上、擔在你肩上,你感受得到,卻說你不曉得?其實,這只是意味著你沒有慧根,或者,你沒有奮力去面對罷了。 所以我這陣子都只是在準備定下來。 落榜的朋友中,也有大學輔系法律,一入所就開始補習,資源充足且閃閃發光的朋友。他曾在給我的生日卡片上寫道:「其實有時候很羨慕你的表現......。」我一直沒有機會讓他知道,人是無法真的羨慕另一個人的。若你羨慕他的某一方面,是因為他背後的努力或痛苦你看不見。 不過,事實上,像我這樣嘴拙的俗辣,根本難以過問人家的考試結果。
[這一生] 原本以為自己醒了 結果還是在半夢半醒之間 再次驗證重蹈覆轍是非常容易的事 雖然我極度討厭 但我就是這樣 反反覆覆了快一整年 討厭原諒自己 又不得不原諒自己 討厭說對不起 但卻容易做錯事情 - 聽說像你這樣的人 注定會遭遇重重考驗 破關的秘訣在於第一重 只要你能夠一次就把你歷劫中最在乎的那一件放下 之後就沒有困難可言了 希望你不要再想起從前 縱使那是你的構成要素、你DNA中的一股
昨晚,在一些漫談和亂想後做了一個夢。 在夢中的我靠臉吃飯,某次的工作對象是我姊妹們的菜,當然,就是一個好看的男人。我們一整天工作下來蠻愉快的,他趁幾個空檔和我說與工作無關的話。我本來不太想理他,不管誰眼神閃爍著小狗般的純真光芒都與我無關吧!但他後來拿一張照片給我看,問我記不記得那是哪,我覺得很眼熟卻想不起來,他才說他以前住在車站附近,是我上下學的必經之途,打從那時起他就知道到我了。

做甚麼

最近時不時地在想著畢業後要做甚麼。雖然這個問題理論上應該早就已經思考,且有個基本的定案才對;但正如沒有人曉得,這半年來究竟是甚麼改變了我,而他又究竟改變了我甚麼一樣,事實上就是不太一樣、不太對勁。 坦白說,我原本的想法非常理想化,總覺得自己手邊正在做的事太簡單,所以才進來法學院,把自己交給上天,看祂要給我甚麼,我就裝進甚麼;反正也不是沒見識、經歷過物質上的舒適(並且捨棄了),唯獨缺乏的就是精神上的滿足。我想要明白的不只是事理,也想要了解自己的感覺,以期在佔據人生多數時間的工作上,能發揮比金錢更崇高的價值。 起初的確很順利,可是人生有時候就是這樣,會在似懂非懂當中走歪了、迷惑了、沉迷了,若沒有真的改變,磨難就會再度出現。於成長過程中做錯事在所難免,但大多數人都無法理解,甚至明知故犯至落後自己命運的地步。儘管我支持卡謬的存在主義以及佛教哲學(總和來說就是相信持續努力的意念就是對抗命運最有效的方式),但還是該為身邊的人想想,又不是孑然一身。如果連身邊的人都照顧不了了,再人道的理想不過是自私的慾望。 一切都脫不了起心動念的問題吧,就像公有制跟私有制沒有絕對的優缺,凡是人心壞自私在甚麼制度下都搞骯髒事。相對地,你心中決定要奉獻,那在哪都有得你展翅飛。 反正,一把養家餬口以及發生最糟的情況都納入考量後,結論很快就出現了呢!